成語:驕奢淫逸
成語 驕奢淫逸 的故事
【注音】jiāoshēyínyì
【典故】驕奢淫佚,所自邪也。《左傳·隱公三年》
【釋義】逸:放蕩。原指驕橫、奢侈、荒淫、放蕩四種惡習。後形容生活放縱奢侈,荒淫無度。
【用法】作謂語、賓語、定語;指人荒淫無度
【成語故事】春秋時期,衛莊公十分溺愛他的兒子公子州吁,促使他固執放蕩,為所欲為,橫行霸道。大夫石臘勸告衛莊公不要把州吁培養成驕橫跋扈、奢侈腐化的人。莊公死後,州吁殺死哥哥衛桓公,自己做國君,因為性情殘暴,被石臘用計殺害
【成語示列】況且是豐厚這之家,本有驕奢淫逸之資;況且是寡婦之子,又有信慣縱放之端。清·李綠園《歧路燈》第二十一回
【成語例句】
◎因為女子的奇裝艷服,四川人和下江人,還開了幾次筆戰:四川人怨下江人入川以後,給他們敗壞了風俗;下江人就說四川人本來是驕奢淫逸的,公說公有理,婆說婆有理,只得歸於懸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