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語:明火執仗
拼音:
詞頻:高
英文:armed robbery committed openly
解釋:明:點明;執:拿著;仗:兵器。點著火把,拿著武器。形容公開搶劫或肆無忌憚地幹壞事
出處:元·無名氏《盆兒鬼》第二折:“我在這瓦窯居住,做些本份生涯,何曾明火執仗,無非赤手求財。”
示例:清·吳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29回:“有一夜,無端被強盜~的搶了進來。”
造句:明火執仗成語造句
問明火執仗的用法?
答明火執仗的用法:聯合式;作謂語、定語、狀語;含貶義
問成語明火執仗的近義詞
答明火執仗的近義詞:明目張膽、明火執杖
問成語明火執仗的反義詞
答明火執仗的近義詞:鬼鬼祟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