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語:不容分說
拼音:
詞頻:高
英文:admit (allow) no explanation to be offered
解釋:容:允許。指不允許分辯陳說
出處:明·吳承恩《西遊記》第59回:“那羅剎不容分說,雙手輪劍,照行者頭上乒乒乓乓,砍上十數下。”
示例:杜鵬程《在和平的日子裏》第三章:“火熱的戰鬥~地把他卷進去了。”
造句:不容分說成語造句
問不容分說的用法?
答不容分說的用法:動賓式;作分句、狀語;指不允許分辯陳說
問成語不容分說的近義詞
答不容分說的近義詞:無庸置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