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語: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
拼音:zhǐxǔzhōu guān fàng huǒ,bùxǔbǎi xìng diǎn dēng 間拼:zgfd
詞頻:高
英文:one may steal a horse while another may not look over the hedge
解釋:指反動統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為,老百姓卻連正當活動也要受到限制。
出處:宋·陸遊《老學庵筆記》卷五:“田登作郡,自諱其名,觸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於是舉州皆謂燈為火。上元放燈許人入州治遊觀,吏人遂書榜揭於市曰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’”
示例:~的時代已一去不復返了。
問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的用法?
答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的用法:復句式;作賓語、分句;含貶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