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語:明火執杖
拼音:míng huǒ zhí zhàng 間拼:mhzz
詞頻:高
解釋:點著火把,拿著武器。原指公開搶劫。後比喻公開地、毫不隱藏地幹壞事。
出處:元·無名氏《盆兒鬼》第二折:“我在這瓦窯居住,做些本份生涯,何曾明火執仗,無非赤手求財。”
示例:並非~,怎麼便算是強盜呢?(清·曹雪芹《紅樓夢》第一百一十回)
問明火執杖的用法?
答明火執杖的用法:聯合式;作謂語、定語、狀語;含貶義
問成語明火執杖的近義詞
答明火執杖的近義詞:明火執仗、明目張膽
問成語明火執杖的反義詞
答明火執杖的近義詞:鬼鬼祟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