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語: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
讀音:zhīxǔzhōuguānfànghuǒ,bùxǔbǎixìngdiǎndēng
成語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的出處
田登作郡,自諱其名,觸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於是舉州皆謂燈為火。上元放燈許人入州治遊觀,吏人遂書榜揭於市曰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’ 宋.陸遊《老學庵筆記》卷五
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的成語典故
北宋時期,州太守田登為人專制蠻橫,因他名“登”,下令州內百姓不許說任何一個與“登”字同音的字,否則治罪。元宵節照慣例要放焰火點三天燈,出告示的官員只好寫成“本州依例放火三日”,外地人紛紛離開這個是非之地。
問成語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的意思?
答成語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的意思:指反動統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為,老百姓卻連正當活動也要受到限制。
問成語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近義詞
答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近義詞:肆意妄為